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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科技职业学院关于规范管理公务活动的意见(试行)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24日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为从严、从紧控制公务费用支出,树立勤俭办学、节俭办事的良好风气,特对规范管理公务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公务活动的范围界定

(一)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开展的考察、调研、推介、联系等活动;  

(二)上级机关、兄弟院校、合作单位来我校视察。检查、访问、交流等活动;

(三)学校组织的学术交流、庆典活动、文体活动等;

(四)外事活动。

二、公务活动的工作分工

(一)上级机关、兄弟院校和有关单位直接与学校联系的或由学校组织的综合性公务活动,由学校党政办公室负责安排,有关部门(单位)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活动所产生的费用由学校承担;

(二)各部门(单位)组织的相关公务活动[指活动内容限于本条线、本部门(单位)业务的公务活动]或以本部门(单位)为主的公务活动,由对应部门(单位)负责安排,活动所产生的费用由各部门(单位)承担;

(三)各部门(单位)组织的公务活动,确需学校领导出席的,由学校党政办公室统筹协调学校领导参加,产生费用由各部门(单位)承担。

三、公务活动的相关安排

(一)用车安排:按照锡科院发〔2011〕13号《无锡科技职业学院公务用车管理使用规定》执行。

(二)住宿安排:来宾住宿可由接待部门负责联系安排,住宿费用由客人自理;遇特殊情况,确需我校支付来宾住宿费用的,经学校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支付。

(三)就餐安排:学校领导及各部门(单位)各项公务活动,接待用餐以工作餐为主,原则上安排在校内教工餐厅。由学校领导出面接待确需安排宴请的,应严格控制用餐标准,严格控制陪同人员,不安排香烟、不上高档酒水和高档菜肴。

(四)其他安排:公务活动的现场布置要简朴,工作会议一律不摆放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安排水果、茶歇;确需安排礼品的须经学校领导审批,适当赠送具有地方特色的纪念品;不得用公款安排娱乐、旅游活动。

四、公务活动的几点要求

(一)要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热情、周到、文明、节约地开展好各项公务活动;

(二)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在公务活动中要带头厉行节约,坚决杜绝奢侈浪费;

(三)各部门(单位)要精简活动(会议)、简化接待工作,严格控制各项公务活动;

(四)由学校负责接待和需学校党政办公室统筹协调的公务活动,需填报《无锡科技职业学院公务活动申报表》(详见附件);

(五)学校纪检监察审计办公室要对学校预算中各部门(单位)的公务经费和标有“★”号的专项经费定期进行内部审计;

(六)严格执行预算管理的各项规定,公务经费一律不得另行追加。

五、本意见由学校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开始执行,学校原有规定与本意见有冲突的以本意见为准。

 

附件:无锡科技职业学院公务活动接待申报表.doc